欢迎来到广东弘敏律师事务所网站!
法律顾问热线:
13267491366

经典案例——最亮丽的专业名片

2021-09-26

经典案例是刑辩人最专业的语言,是刑辩人成长的见证,是刑辩人成功的写照!

精英团队的刑事辩护极为出色、效果显著,其经办了大量重大、疑难、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凭借其成功辩护,大多数刑事辩护案件取得了超出被告人预期的满意效果。凭借其善于充分调动公检法等方面的丰富资源,善于宏观掌控与微观操作结合,崇于“侦查辩护”、“捕前辩护”、“诉前辩护”、“庭前辩护”、“审前辩护”、“判前辩护”,懂于“辩诉交易”、“辩判交易”,敢于“无罪辩护”,精于“程序性辩护”、“实体性辩护”、“证据性辩护”、“可视化辩护”、“策略性辩护”、“目标性辩护”, 特于“替检察官/法官思考”来进行“前瞻性辩护”、“递进式辩护”, 不仅较为全面准确地预判了案件的合理走向,而且较为精准地契合了司法改革转型期司法的心理认知和裁判形成的规律,在引导和说服司法人员妥当地处理案件方面取得了颇为显见的成效。这一系列高效的辩护策略使其铸就了大量不予以立案、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从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缓刑、无罪、二审成功从轻/减轻改判、成功保命(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或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等方面的不乏成功而经典的案例。


水滴石穿,是因为坚持的力量。精英团队铸就的这些成功的经典案例更是因为他的专业与专注、坚持与坚守。无论是罪轻辩护,亦或是无罪辩护,乃至死刑辩护,精英团队都坚持一个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和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职责,更是刑事辩护律师的使命。


一、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呈捕或移送审查起诉,从而作出撤案或取保候审的成功辩护案例

1、张某新开设赌场案,向公安机关提出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公安机关采纳意见并在侦查阶段案件被撤销,不再向检察机关呈捕,张某被释放。

2、担任肖某寻衅滋事案辩护人,侦查阶段案件被撤销,肖某被释放。

3、担任罗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侦查阶段罗某被取保候审,后解除强制措施。

4、担任何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侦查阶段何某某被取保候审,后解除强制措施。

5、陈某堆非法经营案,向检察院提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的法律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并作出建议公安机关予以撤案决定,公安机关最终作出撤案决定,成功将其释放。


二、检察院不逮捕,公安机关进而作出撤案或取保候审的成功辩护案例

1、陈某林涉嫌污染环境认定为情节较轻微不予批准逮捕。

2、杨某涉嫌抢夺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

3、鲁某文、彭某玲、余某三人涉嫌开设赌场情节轻微不予批准逮捕。

4、巫某强票据诈骗案,向检察院提出不予以逮捕的法律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并作出不逮捕决定,成功将其释放。


三、检察院不起诉的成功辩护案例    

1、叶某、钟某华过失致人死亡案,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将两人予以释放。

2、余某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将其释放。

3、蒋某勇、陈某、伍某国3人职务侵占案,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将三人释放。

4、王某志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将其释放。

5、龙某职务侵占案,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将其释放。

6、王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将其释放。

7、张某宏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将其释放。

8、黄某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将其释放。


四、在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前,成功让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从而在《起诉书》中改变了公安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原本认定的事实(主要是涉及数额、数量、主从犯问题)和定性(主要是重罪改为轻罪、数罪减少罪名)的成功辩护案例

1、何某龙贩卖毒品案,一是成功将公安机关贩卖毒品的定性改变为非法持有毒品,二是成功将公安机关认定的4415克含甲基丙胺的毒品数量减少认定为1356克,从而在定性和毒品数额上取得了成功的辩护效果。

2、陈某勇盗窃案,成功将公安机关盗窃的定性改变为职务侵占,并后在法院判决时获得了有期徒刑最轻6个月的最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3、骆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检察机关充分采纳了辩护意见,成功将个人走私犯罪改变定性为单位走私犯罪。

4、刘某娣、赖某辉走私普通货物案,说服检察机关充分采纳了辩护意见,成功将个人走私犯罪改变定性为单位走私犯罪以及认定了自首情节。

5、彭某利组织卖淫案,说服检察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成功改变定性为协助组织卖淫,为法院审判阶段大幅度减轻处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法院判处缓刑的成功辩护案例

1、陈某兴非法经营(假烟),成功认定了从犯的重要情节,判处缓刑。

2、骆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成功将个人走私犯罪改变定性为单位走私犯罪,并判处缓刑。

3、刘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八级伤残,成功认定了自首的重要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4、李某山盗窃13余万,原本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成功认定了自首的重要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5、黄某、徐某正、徐某光、徐某华、程某峰5人共同故意伤害,成功认定了被害人自身具有较大过错的重要情节,5人均被判处缓刑。

6、刘某娣、赖某辉走私普通货物案,成功将个人走私犯罪改变定性为单位走私犯罪以及自首情节的认定,2人均被判处缓刑,单位被减半判处罚金。

7、岑某磊危险驾驶案,法院充分采纳了符合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成功被判处缓刑。

8、钟某青贪污案,成功认定了从犯、自首的重要量刑情节,并被判处缓刑。

9、麦某军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法院充分采纳了符合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成功被判处缓刑。

10、祝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九级伤残案,法院充分采纳了符合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成功被判处缓刑。

11、许某仁危险驾驶案,法院充分采纳了符合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成功被判处缓刑。

12、林某翔危险驾驶案,法院充分采纳了符合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成功被判处缓刑。

13、余某法危险驾驶二审一案,中级法院充分采纳了符合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成功被改判处缓刑。


六、在一审、二审、再审中罪轻(从轻/减轻/降低刑档)判处的成功辩护案例

1、张某栋、蔡某勇、欧阳某苑等14人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均成功认定了犯罪未遂、从犯的重要情节,改变了检察院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从而均获得了较大程度的从轻处罚。

2、张某、赵某、宁某玲等12人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团伙,均成功获得了从轻处罚,均基本上在上诉期满判决书生效后即予以释放(基本上“关押多久就判处多久”)。

3、邹某贩卖毒品案,成功将检察机关的指控贩卖毒品定罪为非法持有毒品定罪,并获得了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4、李某非法持有枪支(2支),成功获得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5、胡某抢劫致2人受伤,成功获得了减轻处罚。

6、彭某卿运输毒品,成功认定为从犯,并获得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7、周某秋故意伤害致2人重伤,成功认定了从犯、被害人有较大过错等重要量刑情节,并获得了减轻处罚,基本上在上诉期满判决书生效后即予以释放(基本上“关押多久就判处多久”)。

8、邹某、张某凯、胡某昌等13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团伙,均成功认定为从犯并获得了较大程度的从轻处罚。

9、黄某红、谢某林故意伤害,成功将寻讯滋事罪的定性改变为故意伤害罪,并获得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基本上在上诉期满判决书生效后即予以释放(基本上“关押多久就判处多久”)。

10、张某、秦某林、贾某超等6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团伙犯罪案,成功认定了从犯,并均获得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11、王某海故意伤害致人左眼受重伤七级,成功认定了被害人自身具有较大过错的重要情节,并获得了最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12、廖某回容留6人吸毒,成功认定了自首的重要情节,并获得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基本上在上诉期满判决书生效后即予以释放(基本上“关押多久就判处多久”)。

13、甘某博、谭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成功减少认定了非法制造的发票3750份,并获得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基本上在上诉期满判决书生效后两人均即予以释放(基本上“关押多久就判处多久”)。

14、罗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销赃”),成功认定了自首的重要情节,并获得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基本上在上诉期满判决书生效后即予以释放(基本上“关押多久就判处多久”)。

15、秦某龙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成功获得了有期徒刑最轻6个月的最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16、罗某福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成功获得了有期徒刑最轻6个月的最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17、黄某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销赃”)13次,成功获得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18、刘某姣容留卖淫,成功改变了检察机关 “多人多次卖淫,情节严重”的指控及 “有期徒刑5年至7年” 的量刑建议,并获得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仅判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19、李某琼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法院充分采纳了关于从犯、自首、立功的辩护意见,并获得了最大幅度的减轻处罚。

20、梁某林、黄某梅、张某平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法院充分采纳了从犯、社会危害性小等辩护意见,均成功获得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21、谭某玲传播、复制淫秽物品牟利案,成功减少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量,获得了低刑档减轻处罚。

22、徐某跃非法经营(柴油)案,成功获得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23、张某琴、欧某秀等8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法院充分采纳了辩护意见,均获得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24、管某、杜某门、魏某利等人信用卡诈骗案,成功改变了检察机关对部分犯罪的信用卡诈骗罪的定性改变为较轻的诈骗罪,从而均获得了较大幅度地减轻处罚。

25、赵某雷、曾某良、邓某刚三人开设赌场案,成功均获得了在上诉期满判决书生效后即予以释放(基本上“关押多久就判处多久”)。

26、薛某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成功认定了从犯并获得了最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27、刘某华妨害公务案,法院充分采纳了辩护意见,成功被判处拘役。

28、黎某先容留他人吸毒案,成功均获得了在上诉期满判决书生效后即予以释放(基本上“关押多久就判处多久”)。

29、叶某鹏妨害公务案,法院充分采纳了辩护意见,成功被判处法定最轻有期徒刑的处罚即有期徒刑六个月。

30、汪某科、叶某林、冯某波等10人网络诈骗团伙犯罪案,涉案次数达137宗、犯罪数额逃避巨大,成功改变了检察机关认定的主犯为从犯,并获得了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

31、周某球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成功改变了检察机关肇事后逃逸的犯罪情节,从而未被情节加重处罚而获得了最大幅度的从宽处罚。

32、范某相、赵某军盗窃案,法院充分采纳了辩护意见,成功均获得了在上诉期满判决书生效后即予以释放(基本上“关押多久就判处多久”)。

33、王某付赌博案,法院充分采纳了辩护意见,成功突破了检察机关对其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从而仅被判处拘役。


七、一审极大可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成功辩护判为死缓或者有期徒刑的成功保命案例

何某龙非法持有毒品案,基于成功改变定性和大幅度减少毒品数额,获得了大幅度的减轻处罚为有期徒刑,将原本可能判处死刑的被成功保命。


八、一审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成功辩护在二审、再审、最高院死刑复核立即执行阶段改判为死缓或者有期徒刑的成功保命案例

庄某棠等人制造毒品案,涉案毒品约60千克,庄某棠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代理二审后,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成功认定了从犯的重要量刑情节,从而成功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保住了性命。


九、刑事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控告予以刑事立案侦查或追赃的成功案例

精英团队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刘律师擅长从侦查机关的角度,为被害人整理搜集证据、书写报案文书,提供综合代理方案,能较快刑事立案并追赃,尽可能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其优秀的专业水平和素养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如在徐某平诈骗案中,为被害人追回损失一百多万元;在吴某华合同诈骗案中,为被害人追回损失几百万元;在李某寻衅滋事案中,为被害人取得赔偿,并获得被告人当庭悔罪道歉;在吕某焕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案中,为被害人家属取得了较为满意的赔偿;在冯某辉被徐某表等4人绑架案中,不仅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而且取得了满意的赔偿。……


十、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1、为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的黄某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咨询,黄某最终未被批捕。

2、为涉嫌受贿罪的某官员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咨询。

3、为涉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