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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 | 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获利三十万,被判处缓刑

2024-05-06

01、案情简介

20171月至20202月,被告人许某在东莞市某制衣公司担任培训主管,负责发放东莞市三间公司的员工生日福利。(三间公司属于同一老板,由东莞某制衣公司办公室人员统一管理)

期间,许某多次通过虚报上述三间公司每月生日员工的人数,然后将虚报人数采购员工生日福利的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共获利约235728元。

20203月至20212月,被告人许某又利用其担任公司培训主管的职务之便,在东莞市两家公司已经取消员工生日福利后,继续多次通过篡改文件、冒用其他高管签名的手段向该两间公司申请员工生日福利,然后将采购这些员工福利的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共获利约111970元。

20215171030分许,公安机关在东莞市某制衣公司将正在上班的许某抓获归案。事后,许某家属已退回东莞某制衣有限公司347698.12元。

 

02、辩护思路

 (一)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

 (二)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三)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

 (四)被告人侵占的数额较少;

 (五)被告人认罪认罚;

 (六)被告人有老人和小孩需要照顾,是家庭的经济来源;

 (七)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03、判决结果

辩护人提出适用缓刑的理由,本院予以采纳。判决如下:

被告人许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